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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城汇北区垃圾房提升改造项目招选公告

发布者: 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6-13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称“招选人”)对花城汇北区垃圾房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选,相关公告如下:
一、招选人: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花城汇北区垃圾房提升改造项目
三、招选内容:确定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完成花城汇北区垃圾房提升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选人需求)。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的期限、费用计取方式、支付方式等详见后附的合同文件。
四、工期自招选人通知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五、质保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资格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投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竞投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且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6.竞投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选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投(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2: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七、报价要求
(1)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限价:¥624806.67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26769.87元(不含税,不可竞争性费用),暂列金额为:¥39976.67元(不含税,不可竞争性费用),竞投人根据项目及自身的实际情况,按照招选文件中报价表及报价清单所要求的格式严格进行填写、报价。
八、报名、领取招选文件;递交竞投文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及领取招选文件时间、地点:2024年6月14日~2024年6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报名资料请在招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内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格式为:所报项目名称+报名单位名称+报名资料),未参加报名的单位递交的竞投文件不予接收;报名成功后招选人将招选文件及附件(如有)以邮件形式回传至竞投人邮箱。
邮箱地址:jlhe0209@163.com
2.竞投人需满足本公告中竞投资格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投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竞投人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复印件;
(4)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且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5)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综合类C3),且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并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3.竞投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9:00至9:30整
4.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7月5日上午9:30整,逾期递交的竞投文件不予受理。
5.竞投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0号馆5楼(会议室)。
6.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已报名的竞投人少于3(不含3家)家时,招选人有权决定延长公告时间,延长时间另行公布。
九、本项目为框架招选,本次招选为招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选人向竞投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选人在需求期内未向竞投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选人违约,竞投人不得追究招选人违约责任。
十、其他
竞投人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列入我单位的黑名单管理,并在公司网站及时进行公告,禁止其一年内参加我单位后续竞投、市场询价活动。
(1)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资格。
(2)中选人未按照招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选人签订合同。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竞投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5)在中选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6)因违约导致解除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十一、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网站、花城汇购物中心网站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项目的中选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网站、花城汇购物中心网站及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本项目的中选结果公告在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发布。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选单位: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电话:020-26080625
日    期: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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