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金穗西天桥F20、F21电梯更换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者: 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7-26
1.招标条件
2023年金穗西天桥F20、F21电梯更换项目招标人为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3年金穗西天桥F20、F21电梯更换项目。
2.2招标编号:穗[建隆]招字(2023)第37号
2.3项目概括:需采购室外自动扶梯2台。投标人为制造商(或制造商集团公司或制造商集团下属的子公司)或制造商授权代理商,且电梯主件(驱动主机,控制柜,梯级,梯级链,楼层板面板)必须为投标梯型优质成熟配置部件。
投标人提供的电梯成套设备方案应具有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舒适、节约能源、维护检修便利等特点。投标人对电梯成套设备的质量、安全、使用性能、设备完整性、施工安装及调试负责。为保证电梯成套设备正常顺利运行,投标人中标后应提供设计、制造、运输及储存、设备现场维护、安装、调试、操作文件和对电梯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服务。
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涉及的工程设备技术规格为电梯土建及设计等相关部分内容。其它涉及设备参数要求内容仅为一些原则性要求,并不详尽,仅提供作为参考。投标人应严格遵守相应的标准规范及法规要求,并对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及储存、设备现场维护、安装、检验及调试负责。且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投标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4选用要求:中高档先进的品牌产品,已大批量生产并经广泛使用考验。
2.5交货及建设地点:花城广场金穗西路过街天桥。
2.6招标范围:
(1)本项目包含但不限于2台自动扶梯的拆除,以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所列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及储存、现场维护、水平及垂直运输、安装、调试以及竣工验收(含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准用证),提供5年整梯质保及5年的维护保养。
(2)土建装修配合包括但不限于:地面铺装层周边饰面等连接部位的拆除及修复,底坑排水系统的完善。
(3)旧电梯的拆除、解体、搬离、存放。(详细需求请见用户需求书为准)
2.7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898078.49元(含税)。其中电梯设备费用招标控制价¥633800.00元(含税),电梯安装及土建配合费用招标控制价¥264278.49元(含税)。
2.8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9 计划工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完成。
2.10承包方式:本项目为总价包干项目,费用包含电梯设备费用、电梯安装及土建配合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设计、制造、运输及储存、现场维护、水平及垂直运输、安装调试、土建配合、安全措施、竣工验收(含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及电梯准用证);提供五年整梯质保及五年的日常维护保养;旧电梯报停报废、拆除、搬离解体、解体后部件的运输、存放保管,直至业主完成国有资产处置流程等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投标人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须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并取得电梯安装B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许可证》(电梯)并取得电梯安装B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
3.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纸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需按要求提供纸质资格审查文件。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时只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5.异议受理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电话:020-26080625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3号馆C栋 3楼
6.公告发布、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6.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2023年 7 月 27 日至2023年 7 月 31 日;
6.2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含本日):
2023年 7 月 27 日至2023年 7 月 3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6.3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221室。(如采用邮寄方式投标登记,请联系:莫工18026227044)
注: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登记及发售招标文件,自发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备标时间。
6.4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由招标代理单位收取并开据收款收据。
6.5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登记申请表》原件(2份);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登记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如投标登记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不足3家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投标登记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址:
7.1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 9时 30 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 10 时 00 分。
7.2开标开始时间:2023年 8 月 16 日10时 00 分。
7.3递交投标文件、开标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222室。
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www.zkgscg.com)和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jlwy.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9.《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3号馆C栋 3楼
联 系 人:赵小姐
电 话:020-26080625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222室
联 系 人:莫工
电 话:18026227044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