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名称:2023年花城汇下沉口亮化及广告灯箱安装项目
二、招选单位: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工 联系电话:
020-26080625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工 联系电话:
020-37608020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为2023年花城汇下沉口亮化及广告灯箱安装项目。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夜间照明灯具局部改造、景观亮化等。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选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GZJL-ZB-GZ202305002/穗[建隆]招字(2023)第22号
2、标段划分:本工程设
1个标段。
3、招选内容:
本项目为2023年花城汇下沉口亮化及广告灯箱安装项目。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有夜间照明灯具局部改造、景观亮化等。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为准。
4、限价:¥824108.40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64383.55元(不含税)。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登记及递交竞投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年
05月
30日至
2023年
06月
03日(注:招选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竞投登记开始日期(含本日):
2023年
05月
30日
竞投登记截止日期(含本日):
2023年
06月
03日
竞投登记时间: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
竞投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八楼808室招标代理部。
开始接收竞投文件时间:
2023年
06月
19日
14时
00分(北京时间);竞投截止时间:
2023年
06月
19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23年
06月
19日
14时
30分(北京时间),地点: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会议室。
八、办理竞投登记及领取招选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
竞投登记申请表》两份(表格详见附件二)。
2、招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代理只开具对应金额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九、竞投人合格条件:
1、竞投人参加竞投的意思表达清楚,竞投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竞投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竞投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竞投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竞投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级别专业承包资质。
注: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并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执行;如所提供资质按相应政策延期,需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应证明材料。
5、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
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6、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竞投人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C3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关于联合体竞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9、竞投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竞投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竞投人提供的
《竞投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竞投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竞投均无效。
10、竞投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注:未在招选公告第九条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竞投人不足 3 名或通过有效性审查的竞投人不足3名时为招选失败。招选人分析招选失败原因,修正招选方案,报招选人核准后,重新组织招选。
十二、竞投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竞投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招选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选项目的竞投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选人。
十三、潜在竞投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选公告及招选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竞投截止时间15日前向招选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20-26080625;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3号馆C-3楼
十四、本公告在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zjlwy.com/)、广州花城汇购物中心官网(https://www.mowgz.com/)、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http://www.365trade.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五、招选人联系方式:
招选人: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赵工
电话:
020-26080625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3号馆C-3楼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邓工
电话:
020-37608020
电子邮箱:
gzjlzb@126.com
联系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招 选 人: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广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日 期:
2023年
05月
29日
附件一:
竞投人声明
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竞投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竞投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选人将我司竞投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竞投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竞投资格,不向招选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选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选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竞投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五、本公司已经对竞投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竞投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选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竞投,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竞投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