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场照明提升项目招选公告
发布者: 广州市城投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3-23
招标编号:穗[建隆]招字(2022)第6号
按照我司《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招选人”)对2023年广场照明提升项目进行公开招选,相关公告如下:
一、招选范围及内容
1、项目名称:2023年广场照明提升项目;
2、招选单位: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招选范围、内容:确定一家供应商,为花城广场更换广场发光砖、LED隧道灯、LED水下彩灯等。
4、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5、工期:自甲方通知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
6、项目限价:¥658150.39元(含税),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15088.45元(不含税)
二、竞投资格要求:
1、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投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因相关延期政策使资质有效,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竞投人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竞投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中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得为同一人。
5、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6、竞投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记录名单(以招选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竞投(提供承诺函,详见附件2:承诺函);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三、报名、领取、竞选文件;递交竞投文件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及领取竞选文件时间:2023年3月24日~2023年3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逾期送达的报名资料恕不接受。报名资料请以邮件形式发送,未参加报名的单位递交的竞投文件不予接收;报名成功后招选人将竞选文件以邮件形式回传至竞投人邮箱。
邮箱地址:jlhe0209@163.com;
2、竞投人需满足本公告中竞投资格要求,并在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1)竞投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竞投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如因相关延期政策使资质有效,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竞投人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打印页;
(5)竞投人拟担任本工程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竞投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9:00至10:00整。
4、竞投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13日上午10:00整,逾期递交的竞投文件不予受理。竞投文件递交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贸中心15号馆2楼209室(经营拓展部)
5、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已报名的竞投人少于3(不含3家)家时,招选人有权决定延长公告时间,延长时间另行公布;
四、其他
竞投人具有以下情形的,应列入我单位的黑名单管理,并在公司网站及时进行公告,禁止其一年内参加我单位后续竞投、市场询价活动。
(1)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
(2)中选人未按照竞选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与招选人签订合同。
(3)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4)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
(5)在中选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6)因违约导致解除合同。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五、本项目为框架招选,本次招选项目为招选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招选人向竞投人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招选人在需求期内未向竞投人下达采购订单或未足额下达采购订单,不构成招选人违约,竞投人不得追究招选人违约责任。
六、信息发布
本公告在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www.gzjlwy.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网站发布,本项目的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选单位:广州市建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20-26080625
日 期:2023年3月